第四节 合同的分类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重要程度: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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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h2>
<p><strong>束己合同:</strong></p>
<ul>
<li>定义:束己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为自己设定权利、负担义务的合同。</li>
<li>特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只约束合同双方,第三方不能基于此合同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li>
</ul>
<p><strong>涉他合同:</strong></p>
<ul>
<li>定义:涉他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li>
<li>类型:
<ul>
<li><strong>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strong>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因此取得对债务人的直接请求权。</li>
<li><strong>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strong>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li>
</ul>
</li>
</ul>
<p><strong>例题说明:</strong></p>
<p>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电脑。这是一份束己合同,因为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只约束甲公司和乙公司。</p>
<p>再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客户丙公司提供电脑维修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丙公司作为第三人可以基于这份合同直接向乙公司主张维修服务的权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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