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平行说
重要程度: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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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平行说</h2>
<p><strong>定义:</strong>平行说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各自有自己的效力范围和适用对象。</p>
<p><strong>核心观点:</strong></p>
<ul>
<li>国际法和国内法具有不同的法律主体。</li>
<li>国际法适用于国家之间,而国内法则适用于一国之内的个人、组织等。</li>
<li>两者在各自的法律体系内有效。</li>
</ul>
<p><strong>举例说明:</strong></p>
<p>假设中国和美国之间签订了一个双边贸易协定,这个协定属于国际法的范畴。在这个协定中,两国同意降低彼此之间的关税。</p>
<p>然而,在中国的国内法中,关税的设定和调整是由中国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来执行的。</p>
<p>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中国需要遵守国际法的规定,降低对美国商品的关税,但具体实施这一规定的是中国的国内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p>
<p>因此,国际法和国内法在这个过程中是平行存在的,各自发挥着自己的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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