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分类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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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h2>
<p>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p>
<h3>1. 诺成合同</h3>
<p>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无需交付标的物。这种合同在双方达成协议时即告成立。</p>
<ul>
<li>特点: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成立。</li>
<li>常见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li>
</ul>
<h4>例题:</h4>
<p>甲乙两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500元,租期一年。这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因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即告成立,无需交付房屋钥匙或租金。</p>
<h3>2. 实践合同</h3>
<p>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后才正式成立。</p>
<ul>
<li>特点: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li>
<li>常见类型: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等。</li>
</ul>
<h4>例题:</h4>
<p>丙将一台电脑交给丁保管,并签订了保管合同。这份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因为只有当丙将电脑实际交付给丁后,合同才正式成立。</p>